我所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科研作风建设

 

 

近期,化材所〔2017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所学术道德和科研作风的通知》已通过OA正式发文。

近年国内频出科研数据造假、试验结果无法复现、职称造假等丑闻,相比之下,我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科研态度。《通知》的发布旨在进一步加强我所学术道德和科研作风建设,引导全所职工重视所科研工作中长期积累的科技文档的有效利用,营造良好的学术行为规范。

《通知》中要求模范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在学术研究工作中要坚持严肃认真、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要严格检验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对试验结果应进行重复性、准确性试验,试验和测试结果应保留原始数据备查。不虚报科研成果,反对投机取巧、粗制滥造、盲目追求数量不顾质量的浮躁作风和行为。

对论文署名和成果申报方面,《通知》中明确署名应为该论文和成果作出实际贡献的人员,不随意挂名,不强行要求外协单位将甲方人员加入。

同时《通知》中还特别要求注重所科研工作中长期积累的科技文档的有效利用。存档技术材料具备一定程度的完备性、精准性及针对性,通过对以往专家经验、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学习和提炼,可使科研过程有依可循、有据可考,得到有效传承。特别是新入所职工应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对相关专业方向的所科技档案进行完整、系统的学习,避免重复研究、低效工作。

《通知》的发布对我所学术道德和科研作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望全所职工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术行为规范,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观念内化为全所科研人员的坚定信念,内化为科学探索的自觉行动。